司法徽即司法行政徽章,包括司法行政徽和司法行政工作者证章。司法行政徽图案由司法行政徽章基本图案加“中国司法”字样组成,标准规格为直径 70cm,司法行政工作者证章图案由司法行政徽章基本图案加“中国司法”中英文字样和法绳图案组成,标准规格为直径 25mm。
司法行政徽章的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红色和银白色是司法行政徽章的基本组成色。
司法部从 2007 年起启用统一的司法行政徽章,为规范司法行政徽章的使用,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司法行政徽章使用管理办法》,对徽章的使用范围、更换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司法行政徽用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办公场所悬挂,在特定的活动和物品上也可悬挂或印有司法行政徽。同时,对司法行政徽章的佩戴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审判人员在法庭内执行职务时,应佩戴 5 公分徽章等。司法徽的设计和使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代表着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正,彰显了法律的尊严。